(1)学历、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选调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所提供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不接受报名,其中弄虚作假的记录在案并报市人事部门,三年内不得参加大鹏新区职员选调;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5)年龄、年限的计算及获取资格条件截止至2016年11月29日;
(6)前文所列的10项材料清单里,凡是后面有“(◆)”标识的(即1-6项),为必备材料,即在报名阶段必须提交,若报名阶段无法提交则资格初审不合格。前文所列的10项材料清单里,凡是后面无“(◆)”标识的(即7-10项),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承诺书见附件6)最迟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