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团结协作与计划协调能力、应变与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中,面向博士生招聘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位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