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岗位面试方式分别为: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答辩成绩各占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
教辅岗位。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操作和答辩的方式,专业技能操作、答辩成绩各占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操作及综合素质等。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