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医科大学招聘考察体检办法
来源: 阅读:1207 次 日期:2016-12-01 16: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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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天津医科大学将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等额选择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面向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天津医科大学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结果发布后另行通知。

考察

应聘人员的考察由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

2016年天津医科大学招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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