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滨州市博兴县报送初级职称评审材料通知
来源: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296 次 日期:2016-12-03 10: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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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博人社字【2016】 52号)要求,现将2016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呈报有关材料及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10份,A3纸打印,其中原件2份,其余可为复印件;

3、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代表性论文、作品及奖励证书等(原件);

4、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5、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7、《“六公开”监督卡》1份;

8、任现职以来的《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9、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复印人);

10、拟晋升中小学教师、技校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

11、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提供原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和《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二、有关要求

1、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定无异议的,在《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印章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

2、“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栏最后应填写如下承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单位填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1份(加盖单位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4、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统一印制的材料袋内,并写清材料目录,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

5、申报的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按要求填写表格,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要求打印的材料必须要打印。

6、各类表格统一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干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6室)领取。

7、报送材料时须提供1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8、时间安排:全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399089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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