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工作的整体水平,现公开招聘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中共党员;
3.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4.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下。
二、岗位需求
序号 | 单位 | 专业方向 | 人数 |
1 | 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 | 冶金材料,思政教育(或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各1人 | 2 |
2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思政教育(或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各1人 | 2 |
3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自动化(或计算机、电气工程),思政教育(或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各1人 | 2 |
4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化工,艺术(舞蹈或声乐)各1人 | 2 |
5 | 建筑工程学院 | 建筑工程,思政教育(或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各1人 | 2 |
6 | 安全工程学院 | 安全工程(或心理学、教育学) | 1 |
7 | 法政与经贸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社会学、经济学) | 1 |
8 | 数理学院 | 计算机(或软件工程) | 1 |
合计 | 13 |
三、应聘流程
1.应聘时间:2016年11月8日~2016年12月8日。
2.简历填报:应聘者登录重庆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zzrsb.cqust.edu.cn),注册重庆科技学院人事处“人才招聘”栏目并按要求填写个人简历。
3.初试安排:人事处公开发布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招聘信息后,学生处按照招聘条件、资格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知初试人员到校进行初试(包括笔试、心理测试、自我展示三项内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再通知。
4.复试安排:学生处根据初试成绩,组织复试人选进行复试(包括岗位说明、情景面试、现场答辩等内容),并安排拟聘人选到拟聘岗位进行岗位实习考核。
5.体检工作:人事处组织安排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四、录用与待遇
考核、体检均通过后,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批准,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录用的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按照非事业编制用人方式进行管理。聘用合同期间,在履行规定岗位职责前提下,享受与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工资、津贴及有关福利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生处杨老师,联系电话:023-65022356。
重庆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