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院统一组织,现场出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示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考生名次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chjc.gov.cn)上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