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苏州人事考试网 阅读:1092 次 日期:2012-04-23 11: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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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2〕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发行工作由省统计局人教处委托省统计教育中心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统计局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高、中、初级资格考试日期均为10月14日(周日)。请各市严格按照《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统计中、初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

三、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仍设《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2科,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仍设《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科,中、初级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科目设《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1科,试题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作答,考试时间为3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蓝色、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者,还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三)报考统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6年;

5.获得非统计学或者非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六)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时,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五、报名组织

(一)该项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网址:www.szrsks.com

网上报名和缴费开始时间:2012年4月23日9:00

网上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2012年5月10日16:00

网上报名是指:网上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待照片审核通过后,经网上银行支付平台完成缴费,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备用。

网上报名-网上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详见附件1)-等待照片审核-1个工作日后查看审核结果(原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查看审核状态)-网上缴费-缴费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地点详见附件2)。

现场资格初审是指:完成缴费的考生,携带规定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至相应的地点,接受资格初审。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

市区:2012年5月14日至16日。五个县级市现场资格初审时间由各地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并公布。

(四)凡新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从事统计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报考初级资格者或获博士学位报考中级资格者免)。(可至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对于往年已参加过本项考试的报考人员,只需提交往年参考的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即可,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不能提供往年准考证的必须按照新考生提交上述材料。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一)2012年度统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由全国统计考办根据《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制定《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大纲。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专栏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二)教材征订工作由江苏省统计教育中心负责。报考者到所在市统计局送交有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时可一并办理教材征订事宜。各市统计局首次教材征订数上报时间为5月30日前,上报补订教材数的时间为6月15日前,教材征订单(见附件3)请以传真形式上报省统计教育中心,传真:(025)83315364,联系人:孙晓东。

七、成绩查询

12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或江苏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jsrsks.com.cn )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 〔2003〕41号)和《江苏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复函》(苏综财[2009]26号)的规定,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九、其他

(一)信息更正办法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

2、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未缴费前),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051265109690请求审核人员审核不通过,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并重新待审。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小时登陆网报系统确认。

3、网上缴费成功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4、现场资格初审时,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5、更改报名信息截止时间:2012年5月10日15:00

(二)特别提醒

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必须与“审核点”一致,否则,审核点将拒绝考生的审核申请。比如:选择报名点为“常熟市”的考生不得到“市区”审核点审核。报名点选择错误的考生可按照信息更正办法处理。

(三)准考证由考生于考前一周直接登录相应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附件1:上传照片要求

1、上传电子版照片为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相片文件大小不得超于30K(宽度为158像素,高度为210像素);必须是彩色,底色为红色、蓝色;不留白边,不能歪斜。

2、扫描相片时,扫描仪设置的分辨率为200dpi。

3、上传的照片不清晰或不能反映本人特征,可能影响本人考试或考后证书的使用,对此考生责任自负。

4、请不要上传通过胶片照片扫描或生活照、电子摄像头拍摄的电子照片。

5、处理照片可使用在线照片编辑工具(点击打开)。地址:http://www.imagemodify.cn/default.aspx

6、如果发现格式不对,有可能是你的浏览器的插件问题,请更换机器或浏览器。

7、网上上传的照片今后用于证书制作,今年的照片审核要求比较严格,请不要忽视照片的上传

附件2:现场资格初审地点

市区: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苏州市东大街288号),联系电话:65109437,65301425

张家港市:张家港市人才考试培训中心(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5号人才市场3楼)。联系电话:58697730

常熟市: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常熟市新颜路113号)。联系电话:52805330

昆山市:昆山市人才培训中心(昆山市珠江北路保昆商苑四楼)联系电话:57339006、57339954。

吴江市:吴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吴江市松陵镇笠泽路266号人才大厦3楼)。联系电话: 63483457

太仓市:太仓市柳州路38号(太仓人社局北楼204室)。联系电话:5354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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