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资格审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本人身份证、小一寸相片2张、结婚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原件及1份复印件(A4规格)以及本人简历。并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到广东省高教厅办理)。2017年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暂缓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提供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
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三次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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