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现对我区2016年度各系列初级确认、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异议期公示,请各有关单位对所属通过人员组织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10日,共计10天。在公示期内,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可向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精神写出书面材料,并附上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12月14日之前,将以下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及时送市南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
一、异议期公示情况报告(附件2)一份。各呈报单位在落实公示要求的基础上,形成公示报告一份,对异议期内公示的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和汇总。
二、填写报送《2016年度市南区各系列初级评审结果公示情况核实表》。请各单位对所属通过人员的公示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填写《评审结果公示情况核实表》(附件3),核实内容为本单位合计公示总人数、公示人员的姓名、从事专业等个人信息,上述内容如果和公示人员名单情况有不一致的地方,请另作出说明和标示,以便进行核实。《评审结果公示情况核实表》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市南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办理市外调入确认的人员请同时报送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报送地点:市南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宁夏路286号市南软件园A1栋1620室)。
联系电话:88729289
邮箱:rlzykfglk@163.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