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6 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16〕136 号),在个人申报、学校和区、县(市)教育局推荐的基础上,经市级考核,拟推荐吕华荣等17位同志参加2016年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12月4日起到12月9日止。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为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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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