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7届高校毕业生系列专场招聘活动的通知》精神及庆元县2017学年中小学教师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参加浙师大全省师范类专场 会,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0日上午9:00-11:00
2.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校园内
二、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各学科需求情况详见附件1:《庆元县教育局参加浙江师范大学2017届毕业生师范类专场招聘会学科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
1.高中地理、高中历史、中小学信息技术、中小学心理健康、书法等五个紧缺学科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2017届毕业生,专业对口。
2.其它学科为庆元户籍或高考录取时属庆元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2017届毕业生,专业对口。
非师范类毕业生专业不对口的,需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且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认定的学科报考。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户籍不限。
四、招聘办法
学科组考核。考核形式:音乐、体育、美术、书法教师采用技能测试;其它学科采用模拟课堂。模拟课堂备课时间为1小时,上课时间为10分钟。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
考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领取(或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2:《庆元县教育局 报名表》。
3.参加相应学科考核(技能测试或模拟课堂)。
4.庆元县教育局与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当场签约。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硕士研究生专业不对口的,也可根据本科所学专业报考。
2. 根据学科组考核结果,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录用人数可以少于指标数,也可以空缺。
3.拟聘用人员要求在签订《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教育局缴纳押金一万元,如果拟聘用人员违约则押金不予退还。拟聘用人员到岗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押金,但不计利息。
4. 毕业生被录用后在庆元服务期为5周年(含试用期一年)。
5. 新招聘录用的教师应在入校任教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见习期考核视为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6.新招聘的教师实行合同制,见习期不能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7.被聘用的省优秀毕业生,若县城学校有学科需求,可直接分配在县城学校任教。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22日
附件1:丽水市庆元县教育局参加浙江师范大学2017届毕业生师范类专场招聘会学科需求表
附件2:庆元县教育局 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