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梅州市丰顺县事业单位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950 次 日期:2016-12-07 11: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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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编委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80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2016年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为18至35周岁,计算日期截至2016年12月21日(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见附件3),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资料。《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照片(背面写上本人身份证号及姓名)。国有企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考前请参阅《2016年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名表上应填写岗位代码及序号。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21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

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西市路79号(丰顺县卫计局人事股)。

4、领取笔试准考证:2016年12月23日凭考生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根据按岗设考原则:

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6年12月25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其它: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fengshun.gov.cn)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fengshun.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fengshu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三年。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公告由丰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监督电话:0753-6886391;

丰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咨询电话:0753-6619211。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5日

附件1:2016年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16年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附件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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