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诸城市2016年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考试考核简章》的有关规定,经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程序,确定了3名拟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其中,转业士官2名,城镇初级士官1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6年12月5日至12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者须提供真实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0536-6111160
0536-6568781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诸 城 市 民 政 局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