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莱州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经过笔试、面试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后因在孕产期未完成体检,现孕产期已结束,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监督电话:0535-222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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