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前阶段
1、12月25日周日下午14:00—17:00,考生可在此期间熟悉舞蹈场地。地点:大鹏馆西侧舞蹈场地。
2、12月26日周一上午8:00,考生应于正式开考前,至少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做好考前的准备。
3、12月26日周一上午8:15(即开考前15分钟),组织考生按照舞蹈类(A组)、体育舞蹈类(B组)、健美操类(C组)和艺术体操类(D组)进行分组抽签。然后,考生按分组抽签顺序参加考试。
二、考中阶段
1、专业技能考试办法
专业技能考试内容、方式、分值、时间及地点安排。
具体考试内容 | 方式 | 分值 | 具体日期及时间 | 具体地点 |
舞蹈综合能力 | 剧目展示 | 80分 | 2016年12月26日 上午 8:30开始考试 | 大鹏馆西侧 舞蹈场地 |
即兴创编 | 音乐编舞 | 40分 | ||
基本条件 | 形象与条件 | 30分 |
2、考试流程
(1)舞蹈综合能力:按抽签顺序,考生单一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要求:
① 穿剧目服装;
② 自备剧目音乐(CD盘或者IPAD),时限为1分30秒 —— 2分。
评分标准:考评员根据考生表演形式、动作技术、表演效果、音乐诠释四个方面进行评定,总分:80分。
舞蹈综合能力 | 评分标准 |
1、表演形式:能反映剧目主题,能有自己的创新,新颖,不拘一格,依托身体动作和技巧难度来选择各种表演的形式,反映剧目的主题思想。 | 20分 |
2、动作技术到位,协调连贯完整:有鲜明的动作技术特点,能体现整体技术实力,成品动作能反映出一定的身体协调能力,控制能力和舞蹈感觉。 | 20分 |
3、精神面貌以及表演效果:精神饱满,能与角色相容,表演到位、自然、逼真,能充分投入到角色扮演中去,并体现一种成熟的表演能力。引人入胜,富有强烈的感染力,能引起观者的共鸣,产生表演逼真的效果。 | 20分 |
4、音乐诠释:剧目能充分体现音乐的旋律与节奏要求,并且能和动作相协调,给人视觉与听觉的和谐。 | 20分 |
(2)即兴创编:按抽签顺序考生单一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① 流程:
第一步:播放音乐片段一遍(时间:30秒—45秒);
第二步:根据播放的音乐片段,考生自创准备(时间:30秒—45秒);
第三步:考生合音乐展示创编(时间:30秒—45秒),展示完毕后即可离场。
② 评分标准:考评员根据考生现场表现,从动作选用、空间应用、情绪表现、舞蹈表现个方面进行评分。总分:40分。
即兴创编 | 评分标准 |
动作选用 | 10分 |
空间应用 | 10分 |
音乐诠释 | 10分 |
舞蹈表现 | 10分 |
(3)基本条件:按抽签顺序,考生五人一组进入考场进行正、侧、背面站立姿势,展示基本身体形态。
要求:穿芭蕾基训服(含紧身衣)。
评分标准:考评员目测考生身体各部位的比例和形象,根据三长一小的标准及面部形象进行综合评定,总分:30分。
基本条件 | 评分标准 |
面部容貌 | 10分 |
三长一小(手臂长、腿长、脖子长) | 10分 |
气质形象 | 10分 |
3、考试成绩评定
(1)评分要求:舞蹈专业技能考试中各考核指标的成绩评定均由考评员参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定,考评员当场独立评分。考试结束后,由组长和研究生院招办工作人员统一收回每位考评员的评分表,当场密封评分表,粘贴封条并骑缝签字。
(2)计算方式:在五位考评员最后合计的舞蹈专业技能考核总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分值的平均分(取整数位)。
三、考后阶段
考试结束后,考生携带好自己的证件和物品,自行安排离开考场,整个艺术硕士初试部分内容全部结束,初试成绩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查阅。
四、考试说明
1、考生须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单独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不允许非考试人员陪同。
2、服装要求:考生自备。考生必须根据自己所报的项目要求穿专业表演或比赛服,不鼓励佩戴任何装饰物。服装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被扣5分。
3、考生自备剧目展示CD音乐或IPAD。考试中如发生音质不清楚、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4、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得重做。
注:如有体育舞蹈专项的考生,舞伴要求男女考生既可以双人配对,也可以单人参加考试(只有一次上场机会),不得外请陪考担任舞伴。
5、考试期间,严禁考生携带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及相关通讯物品,严禁与他人交谈,严禁在考试区域逗留,违者按作弊论处。
五、考生项目确认表下载
请考生自行下载“北京体育大学艺术硕士舞蹈专业技能考试考生项目确认表”,该表格于2016年12月25日周日上午第三单元开考前由研招办工作人员统一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