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度淄博市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人员通知》规定,李凡等33名同志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为张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
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33-3148986
区纪委、监察局: 0533-2869551
受理时间:
2016年12月7日—12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