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将于2016年12月12日起受理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为:
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满一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
2、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毕业满三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
3、全日制中专毕业生,毕业满五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
4、后学历毕业生,毕业满四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四年;
二、从事教师工作的代理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教师资格证。
各系列职称评审详细要求,请查阅河南职称网(http://www.hnzc.gov.cn/)
三、电子材料内容应包括:
1、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2、主要学习经历:从初中起学习情况
格式为:XXXX年XX月——XXXX年XX月 在XXXX学校 XXXX专业
3、工作经历:从毕业后实际工作开始的工作情况:
格式为:XXXX年XX月——XXXX年XX月 在XXXX单位 XXXX岗位 从事XXXXX工作
4、奖惩情况:(不超过400字)
5、见习期工作小结:(不超过570字)
上述材料保存在1个txt文档中,持优盘报送
申报时请携带人事代理手册、毕业证、(继续教育证及合格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工作证明、教师资格证(教师系列)、申报材料电子档、1张一寸免冠照片。
咨询电话:2335545
市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前进路与毓秀路交叉口北20米路西。
市内乘101、103、16路公交车在中医院站下车。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情况的通知
按照市专技科通知要求,2014年5月起启用新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主要内容如下:
1、新证书实行一人一号,与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号挂钩,新证书将详细登记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的学习情况,作为专业职称人员初聘、晋级、聘用所需要的必备条件;
2、专业技术人员初聘(助理级或技术员级)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3、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可以通过继续教育基地或在线教育(5月启用)的形式,每年不少于22学时;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需要每年参加学习并在人才中心登记备案。
详细信息可登录许昌职称网(http://www.xcszcw.com)查询。
请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即日起到人才中心登记、领取继续教育手册编号,以便及时参加继续教育(本年度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须在8月底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