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巴楚县面向全国招聘1000名双语幼儿园教师简章发布。新疆 网获悉:2016年12月9日开始进行现场报名,截止时间初定于2016年12月18日,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最终截止时间。报名地点:巴楚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幼儿教育基本知识等。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并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汉语)文字答题,试卷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部分考生可参考最新版的2016年新疆 复习用书复习备考。
2016年巴楚县面向全国招聘双语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实现自治区党委关于率先在南疆四地州实现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的目标要求,确保我县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能够顺利实施,切实解决我县双语幼儿园专任教师短缺的突出问题,经巴楚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0名双语幼儿园教师。现公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学历。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优良,作风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5、26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性别、族别不限;
7、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中专)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且学历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已注册备案;
8、母语为非汉语的应聘人员MHK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民考汉除外);
9、教师资格要求:聘用后在2018年12月之前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没有按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自动解聘;
10、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招录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尚未入编的特岗老师;
6、县聘人员;
7、巴楚县行政事业单位开除、解聘、辞退、辞职人员的人员(含县聘)。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布简章、报名、政审、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档案审查、拟聘用、岗前培训、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具体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网(http://www.ksrsrc.gov.cn/new/)、巴楚县人民政府网(www.bachu.gov.cn)、巴楚县教育局网(http://210.26.230.50:8117/)公布。
(二)报名方式
时间:2016年12月9日开始进行现场报名,截止时间初定于2016年12月18日,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最终截止时间。
报名地点:巴楚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姝、张玉元、徐静静
联系电话:6215092、6213774
报名费和考试费:报名、考试费用按照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报名时缴纳。
(三)资格审查及政审
招聘组将在报名时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持:(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在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原件(母语为汉语及民考汉的应聘人员除外);(4)“民考汉”应聘人员须由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民考汉”学习证明;(5)《巴楚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双语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报名表照片须为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6)《巴楚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幼儿园双语教师政审表》。
政审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局负责。
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招录资格。
(四)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根据报名情况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巴楚县教育局网公布。
1.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幼儿教育基本知识等。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并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汉语)文字答题,试卷满分100分。凡未按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2)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
巴楚县双语幼儿园 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划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公布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同时缴纳面试费40元。
(2)面试内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要求:
①考生须提前到达面试地点,并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②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考生面试语种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
③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④严禁考生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五)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考试之后,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等程序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将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巴楚县教育局网发布。
(六)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入围体检,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以从面试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按实际产生费用交体检医院。
(七)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巴楚县人民政府网、巴楚县教育局网公示。
(八)岗前培训
确定拟聘用的人员集中在巴楚县教师进修学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间不发放工资、津补贴等,不计算工龄。培训经费由县财政承担。
(九)聘用
培训结束后,培训合格的人员提交县人事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会议研究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一学期,试用期结束后,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
(一)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为县聘双语幼儿园教师,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书,工资福利待遇与特岗教师同步管理,享受特岗教师薪酬待遇,由县财政统一解决。
(二)管理与考核
县聘双语幼儿园聘用人员由巴楚县双语幼儿园 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分配工作岗位,聘期三年,期满三年自动解聘。
县聘双语幼儿园教师的日常考核管理,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具体考核办法由教育局负责制定。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按程序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招聘人员必须在三年内参加自治区特岗入编计划考试,三年内未被自治区特岗计划录用的,自动解聘;三年内不符合自治区特岗 条件的三年合同期满自动解聘。
四、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4、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楚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7日
附件1:《巴楚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双语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附件2:《巴楚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幼儿园双语教师政审表》
附件4:《2016年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