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政策加分考生进行现场审核通知
来源: 阅读:567 次 日期:2016-12-12 15: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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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哈尔滨市南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关于我省考生加分的相关政策,决定对申请政策加分考生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审核时间: 2016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

2.审核地点: 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岗区宣化街451-4号)后楼一楼会议室。

3.审核要求: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确认。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申请政策加分考生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报名后在网站上“我的报名表”一栏打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原服务项目合同(已纳入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中的由各市地自主选聘的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者)、县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2016年哈尔滨市南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加分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填写完整)。

二、“三支一扶计划”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报名后在网站上“我的报名表”一栏打印)、三支一扶报名登记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2016年哈尔滨市南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加分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填写完整)。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报名后在网站上“我的报名表”一栏打印)、《黑龙江省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2016年哈尔滨市南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加分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填写完整)。

四、“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报名后在网站上“我的报名表”一栏打印)、村村大学生报名登记表、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2016年哈尔滨市南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加分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填写完整)。

五、“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项目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报名后在网站上“我的报名表”一栏打印)、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2016年哈尔滨市南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加分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填写完整)。

六、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报名后在网站上“我的报名表”一栏打印)、劳动合同、《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2,一式三份并填写完整)、《2016年哈尔滨市南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加分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填写完整)。

关于《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2016年哈尔滨市南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认定表》有关填写及审定事项说明如下:

1、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是指由各级政府开发的,在城乡街道、社区和乡(镇)、行政村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

2、《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由考生在附件中下载并认真进行填写,要做到字迹工整、不得弄虚作假,《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内的信息应与劳动合同内信息一致。

3、《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县(区)就业部门意见”一栏,由县(区)就业部门签署意见,签署意见内容包括:该考生工作是否已满2年、考核是否合格及是否在岗、承办人签字、单位公章、审定签署日期。

4、外县(市)考生,由外县(市)就业部门签署意见后,直接报上级就业部门审核认定。市(地)本级考生,由区就业部门初审,报市(地)就业部门审定。

哈尔滨市辖区考生经区县就业部门认定后到哈尔滨市就业局(和兴路38号635室)审核认定。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451-82766260

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7日

附件1:《2016年哈尔滨市南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加分审批表》.xls

附件2_ 《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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