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广东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具体要求,现将惠州市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日-19日。
(二)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2月21日-22日。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12月21日-23日。
(四)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1月2日-8日。
(五)面试考试时间:2017年1月7日-8日。
(六)面试成绩网上查询时间:2017年2月21日。
二、面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惠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惠州市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惠州市(以下2种方式可任选一种:人事关系证明和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和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4)惠州市内普通高等院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6)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三、面试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面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19日。凡符合面试报名资格者,可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依照报名系统指引以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受理报考。
网上报名时考生请注意以下事项:
1.网报注册。在外省参加2016年上半年之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在符合我省面试条件的情况下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我省2016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使用风景照、写真照等。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2.密码重置。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日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3.科目选择。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需选择相应的报考科目。
报考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选择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附件1)规定进行。
(二)现场确认审核
1.现场确认时间:12月21日-22日(上午8:45-11:45;下午2:45-5:45)。逾期未办理面试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现场确认地点: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请到惠城区教育局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地址:惠城区麦地东二路4号(李瑞麟小学旁)。
(2)报考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请到惠州市教育局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地址:惠城区龙丰街道金花街6号办公大楼一楼服务大厅。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户籍在惠州市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市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外省市户籍但人事(劳动)关系在惠州市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原件及复印件;
3.惠州市内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样例见附件2);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三)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12月23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面试收费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的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包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费)。考试费一旦缴纳,无法退费,请考生注意。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1月2日至8日。
四、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文化课面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请参照《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执行。
面试合格线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分项权重由面试考试大纲规定)。
五、参加面试
面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7日至8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准时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除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生外,其他考生面试均使用国家面试测评系统,面试流程如下:
第一步: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照的无效)及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第二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三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四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五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六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七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需自带一本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职或以上学校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材,面试程序为:
第一步: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照的无效)及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第二步:抽题室工作人员对考生自带教材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随机抽取章节内容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抽题室工作人员将考生所抽题目登记在备课纸上,一式两份,考生签名确认后,一份交由考生备课,一份由考务工作人员交给考官。
第三步:备课。考生根据抽取的备课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时间20分钟。
报考专业课教师应按理论课或理实一体化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应按实验实训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
第四步:专业概述。考生针对拟任教专业进行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
第五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学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六步:答辩。考官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第七步:评分。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评分。
六、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一)面试成绩查询。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7年2月21日,届时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惠州市教育局相关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二)考试合格证明。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不再寄送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3号),考生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www.ntce.cn)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色打印均可),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依据,提供给相关认定机构使用。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做到诚信考试。对考试违规考生,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面试报名操作。
(四)更多全国中小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惠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hzjy.edu.cn)和官方微信(惠州教育)。
(五)咨询方式:
1.电邮咨询:hzsjszg@163.com,工作人员将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电话咨询:0752-2261072(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为集中咨询答复时间)。
温馨提示:
1.2016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线公布日期延迟到12月16日。
2.报考幼儿园、小学、中学和中职文化课的面试考生只允许携带教材进入候考室止(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面试考生携带的教材到抽题室止),但严格禁止考生将手机等禁带物品带入候考室直到面试考试结束,届时一切个人随身物品将放进指定的物品保管室,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前往考场。
本通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惠州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