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2016年江苏省苏州市建设、机械、电子、化工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已结束,从12月13日起,申报人员可到各相关部门领取职称证书和申报材料。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1.为维护广大专技人员利益,原则上要求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缴费凭证原件(复印件)自行前往领取。
2.确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领的,须同时提供申报人、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缴费凭证原件(复印件),并经工作人员电话核实后方可领取。受委托人一次只能领取一证。
3.单位集体领取的,须事先报当地职称办同意,由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人员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社保编号)前往办理,单位须同时提交承诺书(样本附后),缴费凭证原件(复印件),办理人员须为本单位职工,经工作人员身份核实后方可代领。
4.中介服务公司不得代为领取证书。
二、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
张家港市职称办:58173520
常熟市职称办:52805322
太仓市职称办:53542494
昆山市职称办:57327111
吴江区职称评价中心:63950286
吴中区职称办:65252790
相城区职称办:85182260
苏州工业园区职称办:66605840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职称办:68257969
姑苏区职称办:65523310
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65720997
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吴江区、相城区、吴中区、姑苏区申报人员请与当地职称部门联系领取证书和返还的材料;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及其他单位申报人员可到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办理(东大街288号,新桥巷口对面)。凡涉假材料一律不退。
三、相关事项
请相关单位、人员及时领取证书和申报材料(评审未通过人员也应领取申报材料)。因中心场地有限,未领取的申报材料保管一年,一年后按保密规定的程序销毁。
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
2016年12月12日
易贤下载网:苏州市领取2016年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证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