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岛经济区(高新区)交通协警员和交通安全管理员招聘公告》相关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现将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期限为三天。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与青岛名硕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最终录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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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名硕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