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淄博市党校教师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已对各单位呈报的申报党校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刘子溪等6名同志已通过评审。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 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26日共15天。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12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请呈报部门及时将公示通知和公示表(见附件)逐级反馈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同时核实公示表上的人员信息是否真实无误。异议期结束后,请呈报部门于12月28日前,将征求意见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和信息核实情况书面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2791839
市人社局传真:2868756(注明转专技处收)
市人社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21房间(邮编:255030)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