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携带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检通知书,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携带证件不齐全或证件不一致的,取消体检资格。
2、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含具有网络连接功能的电子设备),若有携带者,一律关机后上交,由专人保管。体检过程中发现使用通讯工具者取消录(聘)用资格。
3、考生集合后,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小组、单独行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进行联系。体检过程中不得透露姓名,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暗示,违者取消录(聘)用资格。
4、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考生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向人社部门提供相关证明并在体检时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6、考生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检查某一项目,将影响录(聘)用。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7、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