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3、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党纪、政纪、刑事处罚记录。
二、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龙游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起至2016年12月20日17:00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龙游县新二路9号303室,联系电话:0570-7801801。
3、报名方式
凡有意应聘上述招聘职位且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带上报名表、个人简历、有关证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执)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前来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公司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取消面试、录用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由公司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由公司负责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缺额时,按报考同一职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工作学习表现,对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如出现缺额时,按报考同一职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考察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未被录用人员的资料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请勿来访。
四、待遇
实行劳动聘用合同制,试用期3个月。各项待遇按照《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龙游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