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涿州市2016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来源: 阅读:932 次 日期:2016-12-24 13: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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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我市师资结构,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保定市委组织部、保定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保人社发[2011]70号)文件精神,经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包括学前班教师30人、技师学院教师5人)教师135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及所需具体条件见附件《涿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并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河北省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在18周岁(1999年1月3日以前出生的)至35(1982年1月10日以后出生的)周岁;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它情形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12月底在保定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涿州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报名时间和报考信息等。

(二)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其中某一岗位(学科)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降低比例为2:1,仍不能达到比例的,核减该岗位(学科)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

1、报名网址

报名网址为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bd.lss.gov.cn/)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2、时间安排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月3日9:00至1月10日17:00;

(2)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1月11日12:00;

(3)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9:00开始;

(4)笔试时间:2017年1月18日;

(5)笔试成绩及进入复审人员名单查询时间:2017年1月20日左右;

(6)复审时间:2017年2月7日至2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7)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2月15日9:00开始;

(8)面试时间:2017年2月18日;

(9)总成绩查询时间:2017年2月20日左右。

3、注意事项

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涿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及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所承诺内容,对所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并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敬请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号及密码并保管好。

(3)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则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面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考生可以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1月18日上午9:00—11:00,共120分钟,考试地点、场次、具体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教法、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案例分析及新课程改革知识等。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资格复审

1、分别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计划1:3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查人员。参加考试人员,比例不足1:3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程序,比例内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程序。不按时参加复审或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且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

2、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进行。拟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7日至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市人社局西大厅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

(五)面试

1、参加资格复审并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17年2月15日9:00开始在网上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2017年2月18日,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法:

(1)面试采取说课的方法,同一专业,安排在同一组别面试,每人6分钟,备课5分钟。内容在应聘岗位涉及专业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举止仪表、课堂组织、课标把握等,满分100分。

(2)面试记分采用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其中,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且严禁将任何资料、通讯工具等带入面试室。面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并实行入闱管理,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4)面试结束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即时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一)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考核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察考核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二)体检在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指定市(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三)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考核

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通过考试及体检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察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和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

(八)公示与聘用。

(一)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公示结束后,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考察考核人员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市招聘办向考生核发《聘用通知》,考生凭《聘用通知》到市教育局办理报到手续,并由市教育局组织选岗,选岗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成绩相同时按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进行。选岗后,填写《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章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审批通过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五)用人单位对已聘用人员适时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自接到报到通知的10日内应及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被聘人员须在用人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期满方可变动聘用单位。

(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3855215

市教育局:0312-3665210

四、监督电话

市监察局电话:0312—3979051

附:

《涿州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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