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启事
来源:中山大学网 阅读:1064 次 日期:2016-12-27 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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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是由中山大学申办、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独立学院。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广州校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721号;东莞校区位于与广州市黄埔区一江之隔的东莞市麻涌镇。

学院教学设施齐备,与中山大学校园网实现互联,共享中山大学丰富的信息资源,并有校车往返中山大学与我院各校区,广州公交直达东莞校区,交通便利,通讯网络发达,生活设施配套完善,自然生态环境优美,是教书育人的理想胜地。

因学院发展需要,竭诚欢迎社会优秀人才任职我院。招聘职位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具体详见附件。

二、应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忠于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院声誉。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良好的科研潜质。

3.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教学组织能力,较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外语口语能力。

4.身体健康。

三、薪酬待遇

1.教授年薪17至25万元,副教授年薪14至21万元,讲师年薪11至17万元;博士年薪11至17万元,硕士年薪8至11万元。

2.百名博士计划:紧缺专业博士在原薪酬标准基础上高套一档,特别优秀博士在原薪酬标准基础上高套二档,优先安排住房;任职满一年,符合条件的可参加遴选“百名骨干教师计划”。

3.百名骨干教师计划:入选“百名骨干教师”者享有科研启动费约1-5万元/人,优先安排住房,另提供项目奖励费、特殊津贴等。

4.上述“双百计划”人才的配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同等条件下,学院优先录用在合适的岗位。

四、应聘程序

1.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含证件照)、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和研究生成绩单、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和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学术成果等资料的复印件。

请预备以下材料: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鉴定证明、计生证明、入职体检报告(三甲医院)

2.应聘方式:请应聘者将应聘材料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721号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人事部(邮编:510520),或电邮至zsuxh@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学历+专业+应聘职位”。有关应聘材料本院予以保密,恕不退还。

3.联系人:李老师、蔡老师联系电话:020-87211881

4.本启事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人事部负责解释。

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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