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海珠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727 次 日期:2016-12-28 10: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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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滨江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主要是从事社区中心物业的管理和租金清缴等工作。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限45周岁以下(即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有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中国共产党党员者优先;有驾驶证照者优先;退伍军人可放宽为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六)财务管理、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相关专业优先聘用;

(五)具备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址:海珠区滨江街道办事处一楼社区服务中心(地址:滨江东路远安路逸民里15号)。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者应亲临报名现场报名。

(2)报名时应聘者必须持本人简历、学历证明、户口簿、身份证、计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6日(星期六、日除外),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三、录用办法

1、考试形式:采用面试形式。

2、考试时间: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

四、体检政审通过综合素质考评的人员,由中心组织入围人员参加体检及办理政审手续,并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综合素质考评、体检和政审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2、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2500元/月,被聘用人员月工资福利按《街道经济部门聘请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方案》执行。

六、注意事项

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34288410;

联系人:何小姐周先生

滨江街道办事处

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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