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现就符合“2016年5月30日前在枣庄各区(市)、高新区或镇(街)工会工作至今,并由区(市)、高新区总工会支付工资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笔试成绩加5分”条件的应试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孟子轩,性别:男,该同志自2016年4月5日以来,在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工会从事工会工作至今。
公示期3天,如对该同志有异议,请致电0632-3081576,或发送电子邮箱:zzrc114@163.com。
枣庄市心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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