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时间公告
来源: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阅读:990 次 日期:2017-01-03 09: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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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教育局关于

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现将临沧市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1月7日

2.地点: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

二、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抽题顺序随机产生):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

有关考试标准及面试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

三、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四、面试成绩查询及打印合格证明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17年2月21日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面试结果。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引入“互联网+证书管理”模式,不再统一发放发纸质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考生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以供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时使用。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并注意途中安全。

(三)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四)考生参加面试时凭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

(五)本次面试为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须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原参加云南省自行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可参加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临沧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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