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月9日-13日上午9:00-11:50,下午2:00-16:30。
地点: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新城区和谐路690号)二楼报告厅。
二、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材料
1、提交材料:
《2016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户口簿及二代身份证和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
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
与报考岗位一致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同时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证书。
在职在编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以网上资格审核时提交的同意报考证明为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实行人事代理的,须提交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2、上述材料(除照片)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并在资格审查时按照《资格审查证件材料及排序表》的序号进行排序提交。
枣庄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