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到2017年2月20日,应聘临床医生、护士、脑电图技师、心理咨询/治疗师、心理咨询/治疗师者将本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发送至我院招聘邮箱(2218446058@qq.com);应聘B超、放射、药剂、财务工作人员者请将本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发送至我院招聘邮箱(2076129957@qq.com)材料请自行留底,恕不退还。
(二)考试考核:对应聘简历进行初步资格审核。组织应聘人员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内容可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等,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总成绩依次录取。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电话通知)。
(三)体检、录用:对拟录取者进行体检和必要时的心理测验,合格者方可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