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298 次 日期:2017-01-04 11:3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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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和北京市教委双重领导的高等职业院校,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教学工作的需要,现公开招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

4、具有北京市户口;外地生源需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基本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月12日。

2、个人通过网络报名。请填写《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将电子简历和邮件名修改为“报考职位+姓名”,发至邮箱:zfrenshi@126.com,可以附相关学历学位、获奖证明等材料电子版。

四、试讲、面试

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初审后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试讲、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试讲要求:按照指定内容进行授课。主要考核教学基本功和专业知识。体育教师的试讲包括授课和技能展示,试讲将全程录像。

面试要求:根据试讲成绩排名顺序决定面试人选。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面试将全程录像。

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10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2、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招聘结果将报送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六、需说明事项

1、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应聘者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 89269962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2017年1月3日

附件:2017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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