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单位):
2016年汕头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5号)、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社〔2016〕264号)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关于2016年汕头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汕市教人[2017]1号)(附件1)等文件要求,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2日。
请各单位登陆汕头教育信息网(http://www.stedu.net)或汕头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shantou.gov.cn)或汕头市金平教育信息网(http://www.stjpedu.net)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2),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3)的格式将本单位通过人员名单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4)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1月13日前报送区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佘延斌;联系电话:88643768。
金平区教育局
2017年1月4日
相关附件详情请参考:http://www.stjpedu.net/article/show.asp?id=3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