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通辽市审计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方案》,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机关和职位
通辽市审计局公开遴选科员职务层次公务员2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通辽市各旗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前一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苏木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近两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0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公务员新录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
本次公开遴选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位试用、办理手续等方式进行。
每个职位在面试环节可递补一次。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2017年1月10日至1月12日)
1.报名。本次公开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考生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选择首页最下端“盟市考试中心”窗口进入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点击“快速通道”栏下方的图片链接进入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
第二,报考者要仔细阅读简章,是否符合岗位需求条件,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粘贴照片。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漏报重要信息者将取消资格。
第三,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工作单位和所在旗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第四,报考者携带必备的相关资料,包括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表》一式三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和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4张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审计局报名。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10楼1035室,联系人:王宽、江飞雨,联系电话:0475-8836937,13947537299,18747356025。复印件须有旗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每位报考者只限报一个职位。
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岗位起止时间、工作职务、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此项工作由市审计局负责。
3.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须现场缴费确认,考务费120元。
4.报名截止后,拟遴选人数与确认报考人数低于1:5,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机关共同研究后适当降低比例。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卷汉文制卷,考生可以使用蒙文答卷,且只能选用一种文字答卷。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1月18日;领取准考证地点:通辽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10楼1035室。
(三)面试
1.面试公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前3名进入面试,未达到3人的全部进入面试。并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请关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针对各职位的特点和要求分别确定。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仅一人时合格线为60分。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如2名及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考生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考试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总人数不超过2人,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由遴选机关确定录用人选;否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考生总成绩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开遴选机关协助组织实施。
1.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标准和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2.考察。公开遴选机关主导,公务员主管部门配合由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拟选人员身份,对在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据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七)公示、岗位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拟选人员在通辽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与遴选机关共同研究同意后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2. 岗位试用。拟遴选人员的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由遴选机关对拟遴选人员进行试用考察。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回原单位工作。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
3.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由遴选机关办理人员调动相关后续。
(1)报请市编办办理编制手续;
(2)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科办理调动手续;
(3)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备案。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遴选职位、专业等相关问题由通辽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遴选工作程序由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本次遴选工作相关公告等内容由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
(四)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教材、不指定培训机构。
(五)本次遴选全程接受举报、审查,查有不符合规定的随时取消资格。
监督受理电话:
1.通辽市审计局:8836937
2.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36247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辽市审计局
2017年1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