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赴外招聘医疗专业毕业生体检名单(第一批)及有关事项
来源: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网 阅读:902 次 日期:2017-01-06 15: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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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华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6年赴外招聘医疗专业应届毕业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告》,现对我局赴外招聘医疗专业毕业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名单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详见附件。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1.体检时间:2017年1月12日(周四)上午9:00前到达。

2.体检地点:龙华新区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的体检中心。

(二)体检程序

1.入围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体检,并准备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张。

2.考生体检表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到“交表处”审核并交回体检表。(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空腹验血后才能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查)。

3.体检费由主管部门向体检医院支付。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为保证现场体检秩序,请考生关闭手机。如严重违反纪律,将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3.如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当即取消其体检和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体检前忌过度劳累,注意饮食清淡、不得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5.体检时请空腹抽血和做B超,抽血和做完B超后才能进食。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

(四)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疗机构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其他事项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将组织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包括对拟聘人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

考察合格的进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的具体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体检合格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赴外招聘医疗专业毕业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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