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高州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获得晋升职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月3日至11日。若对所公示人员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或所在学校的教育人事职改(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或纪检(监察)部门
邮政编码:525200
联系人:刘冠甫、吴进才
联系电话:6678007(人事股)、6688653(监察股)
传真电话:6696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