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职称文件要求,经惠东县中小学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2日止。
公示期间若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惠东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和县人社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自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联系人:廖惠玲
联系电话:8160981
联系地址:惠东县平山镇园岭东街41号
二、惠东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江瑞成
联系电话:8810468
联系地址:惠东县平山镇新埔路
惠东县教育局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