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要求,拟录用以下1位同志,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1月11日至1月17日
联系电话:52318031
监督电话:23128125
刘海粟美术馆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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