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教育组,直属学校(园),各有关学校:
2016年澄海区中小学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5号)、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社〔2016〕264号)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20日。
请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2)的格式在学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本单位有收到投诉情况的,请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并于1月22日前以教育组、直属学校为单位报送区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卢泽华;联系电话:85856063。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2017年1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