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通过中小学高、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4日止。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东莞市教育局人事科或松山湖(生态园)教育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东莞市教育局人事科(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
邮政编码:523125;联系人:张志洪、李茵
联系电话(传真):(0769)21682740、23126007
2、松山湖(生态园)教育局
地址:松山湖管委会行政办公楼A3栋208室
联系人:叶妍
联系电话:(0769)22891212
2017年1月6日
附:2016年东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人员通过名单(松山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