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拟录用以下同志。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3日
监督电话:61833040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人事科
201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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