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常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
一、学院简介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隶属于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业务指导,是重庆市唯一一所公办建筑类高职院校。学院现设五系一部,分别是建筑工程系、工程管理系、建筑经济系、装饰工程系、城市轨道交通系和公共课教育部。开设有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社区管理与服务、园林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等17个高职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三年。
二、招聘范围
(一)博士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要求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建筑工程管理、交通运输工程、技术经济与管理等相关专业。
(二)以下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的正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博士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可在我院网站上下载《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并按下列邮箱地址发回我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于老师、明老师;联系电话:023-68796805
邮箱:Jgzyzrc01@163.com
(二)资格审查。应聘者报名后,由院组织人事处汇同用人单位进行初审筛选,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电话通知符合我院发展要求的应聘候选人前来参加考核。考核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毕业的应届博士生在报到时提供博士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证书或聘书。
2.相关证明材料:各种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教学及科研学术成果(论文、教材或专著、专利、教学或科研获奖等)及其它获奖业绩等证明材料。
(三)专业考核。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核方式根据专业或岗位情况确定。
(四)体检。对专业考核符合要求的,由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
(五)学院研究。对专业考核和体检均达到要求的,由院务会研究决定。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我院校园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组织人事处按有关政策办理有关报到手续。
四、招聘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政策及要求
(一)相关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为我院人才培养、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甘心奉献的精神。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宽的知识面、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较深的学术造诣。
3.身体健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治学严谨,善于合作,团队精神强。
4.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及相关待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相关要求:
1.服务期: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在我院连续服务满6年。来院工作之前须与学院签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
2.违约责任:引进高层次人才若约定服务期未满离开学院(含辞聘、解聘、调离等),应缴纳违约金1万元,并退回作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所享受的所有基本待遇(包括住房、资助购房补贴、安家费、租房补贴、科研启动费、职称高聘所额外享受的校内津贴或绩效工资等)和所有追加待遇;同时,执行学院人员流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简章由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最近更新:201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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