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来源: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 阅读:754 次 日期:2017-01-17 15: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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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积极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为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报考条件

省内已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且满足下列条件:

报考类型 报考条件
文理类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不低于4C1合格
美术类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D级不超过三门

凡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我院提前单独招生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二、选拔方法

我院提前单独招生根据不同招生对象采取两种选拔方法:

1、文理类:省文化联合测试/学校面试,学校自主择优录取

2、美术类:省美术专业统考+省文化联合测试 /学校面试,学校自主择优录取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确认。

凡报名参加我院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采用网上报名及确认的方式。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或我院招生网(http://zs.gist-edu.cn)后点击提前单独招生报名图标,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资料并支付相关费用。网上报名的同时,考生完成网上支付即视为已确认报考信息,不能再修改志愿。

2、报名时间:1月15日-20日。

3、志愿填报:考生报考我院时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且不得同时报考文理类和美术类专业。体育、艺术类考生(含兼报与不兼报文理类二种)可以选择报考我院文理类专业,其中美术类考生(含兼报与不兼报文理类二种)可以选择报考我院美术类或文理类专业。

五、考试安排

(一)全省文化联合测试

除符合我院免试条件的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必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文化联合测试。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文科生和理科生测试科目相同,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考试时间:3月20日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未达到4C1合格要求的文理类和未达到D级不超过三门要求的美术类考生,可以先报名参加我院提前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补测、全省文化联测,通过补测达到要求后再参加我院提前单独招生录取。

考试时间:3月18日、19日

(三)面试(含复试、专业面试,以下同)

1、面试对象:免全省文化联合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面试。

2、面试组织:由我院成立面试工作组,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3、面试方式:从面试题库中随机抽题回答,当场打分和评分。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回答问题分+素质展示分。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回答问题分满分为120分,素质展示分满分为80分。按考生得分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其中:合格为120分及以上,不合格为119分及以下。

5、面试确认:需要面试的考生到我院进行面试确认,交纳相关费用,并参加面试。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品。

6、面试地点: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青山路5号)

7、面试时间:面试具体安排提前公布在我院招生网,请考生注意提前查询或咨询。

六、录取规则

1、文理类考生总成绩=学测科目成绩+文化联测成绩+优录奖励分;美术类考生总成绩=学测科目成绩+文化联测成绩+美术专业省统考成绩+优录奖励分。学测科目成绩、文化联测成绩由相关科目等级折换为分数,即A=90分,B=80分,C=65分,D=50分。专业统考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

2、录取控制线由我院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测试成绩和报考人数,分别按照文理类、美术类划定并进行录取。免全省文化联合测试的考生必须面试合格,其余考生必须取得全省文化联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全部三门科目的成绩,美术类考生还需取得专业省统考成绩,方可参加我院录取。

3、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报考理工科类专业的考生按照“数语外”顺序、报考管理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照“语数外”顺序,比较特征分进行排序后由高到低录取。

七、优录及加分政策

(一)免文化联测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无需参加省文化联测,经我院复核、面试合格后,可直接录取入学并优先保证就读专业。

1、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达到1A或4B及以上。

2、获得校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

3、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创新实践、学科竞赛,获得县(市)级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上述第1项免文化联测的考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申请第2、3项免文化联测的考生需向我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所在中学或相关主管部门的公章)和免考申请表,于1月15日前邮寄至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专项优录

1、文化联测英语成绩不低于B级,且所报考第一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者,优先录取并保证就读相应专业。

2、具有体育类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可优先录取。

(三)加分政策

1、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加20分计入总分。

2、自主就业的退役的考生可加5分计入总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表彰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加10分计入总分。

3、烈士子女,加10分计入总分。

4、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总分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计入总分。

6、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艺术及表演等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经我院复核认定后,每项分别加10分计入总分。如有同一种类多次获奖,不重复加分。

7、获得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小品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经我院认定后,加5—20分计入总分。

8、文化联测语文、数学成绩都不低于B级者,录取前加30分计入总分。

9、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等级为A的每科加5分,等级为B的每科加3分,C、D级不加分。

上述第1、6、7类考生需向我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所在中学或相关主管部门的公章),于4月1日前邮寄至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八、日程安排(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时 间 内 容
1月15日-20日 考生网上报名、支付语数外联考考试费
2月25前 学院完成报考本校考生的资格审核
3月20日 考生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
4月1日前 申请政策性加分的学生将资料通过EMS寄至我院招生办
4月5日前 学院公示政策性加分和免文化联测学生名单
4月10前 1.公布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2.公示参加综合素质面试考生名单
3.公布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与安排
4月中下旬 综合素质面试
4月26日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
4月30日前 上报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历证书

我院提前单独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十、报名考试费标准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网上支付全省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联合测试等报名考试费用,每门为15元。此外,需要参加面试的考生,到我院面试时需交纳面试费60元/生,面试费用由我院现场收取。

十一、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如考生体检不合格,则录取无效。

十二、监督机制

1、为保证提前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我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汇总后上报我院提前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申诉电话:0512-65110500

十三、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四、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国标14163 、省标1970

学校全称: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

学校性质:全日制统招大专

校 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青山路5号(本部)

苏州市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林泉街567号(国际学院)

电 话: 0512-62833125 65110500 62379599(国际学院)

传 真:0512-62833152

招生咨询QQ群:325233568

联系人:夏老师 张老师

地 址: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5163

网 址:http://zs.gi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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