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七师招聘教师简章
来源: 阅读:1311 次 日期:2017-01-19 15: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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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七师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程》和兵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第七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17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应届毕业生:

1.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5年、2016年毕业生)

2.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院校为全国免费师范院校或一本师范类院校,专业对口。如为研究生学历,则专业和本科专业统一对口即可。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4.学业成绩优良,英语水平达到英语四级(cet-4)425分以上。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能力,身体健康。

★在职教师:

1.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高中教学经历不少于3年的现职教师。

3. 持有副高级职称的优秀教师年龄放宽至40岁(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能力,身体健康

以上招聘人员均需遵守以下几个方面: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人事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公有制单位辞退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通过七师政务网下载《2017年第七师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要在《报名表》中填写本人详实的信息。并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至报名邮箱,材料包括:《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户口本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教师还需提供副高级教师职称证原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待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现场将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同版照片2张交招聘单位,没有现场递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的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名时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9日-2月5日

1.第七师高级中学岗位网上报名邮箱及材料接收处

材料接收处:第七师高级中学校办

咨询电话:0992-3282442

网上报名邮箱:411418514@qq.com

2.第七师职业技术学校岗位网上报名邮箱及材料接收处

材料接收处:第七师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楼三楼综合办公室

咨询电话:15109929226

网上报名邮箱:794471123@qq.com

 

(二)笔试

笔试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占80%,为所报科目相关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占20%)。笔试均使用汉语言文字答题。

(三)面试

面试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专业能力测试占60%。重点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面试均用汉语答题。

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岗位职数由高到低依次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形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体检前三日内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需当日申请复查,经师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考察主要全方位了解拟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人际关系、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等,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被考察者作出全面、客观的书面考察结论。考察结论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报师人社局审查备案。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七师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师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并告知拟聘人员。因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师人社局审批后,试用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四、监督

师主管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用人单位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原则和招考规定。对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七师门户网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务必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务活动,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师人社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师人社局研究决定。

监督举报电话:0992-3906059

第七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7日

2017年第七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017年第七师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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