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7学年师资配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我区实际情况,我区拟通过自主选聘方式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6名,现将本次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1.小学语文、数学、音乐及美术教师;
2.初中音乐教师和办公室干事。
二、选聘范围
我市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和2017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在职教师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后出生);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后出生);
(5)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须在2018年12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实施办法》处理);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如所招学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够,应聘的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须同意2年内高职低聘;同时要在2月28日前完成镇区调动审批手续,否则不予录用。
四、选聘程序
1.发布选聘公告
2.应聘者报名
3.初审,确定拟考核人选;
4.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报批;
5.体检及考察等
6.办理录用手续。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者下载报名表(见附件),请于2017年2月1日前将报名表、名册表、个人简历及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电子档发邮箱zskfqjb@163.com,联系人:钟老师(0760-88283311),徐老师(0760-89893886);过期不再受理。
六、考核内容及时间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上课(或说课)及综合答辩,部分学科加试专业能力测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时长按学科方案确定。
2、考核安排
2月中旬,我区将对初选入围人员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开发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2017年1月10日
相关附件详情请参考:http://www.zs.gov.cn/main/zwgk/newsview/index.action?id=19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