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位于广东省中北部,距广州市区约50公里,距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约30公里。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全市下辖8个县(市、区)和1个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总面积1.9万平方公里,是广东省地域面积最大的地级市。近年来,清远市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宜居城市,被誉为“珠三角后花园”。2016年,清远市GDP增速达到8%。广东省统计局对各地级市GDP数据质量的评估结果显示,清远主要经济指标与GDP增长的协调性近两年连续位居全省第一。在省级广清一体化战略下,清远市已融入“珠三角一小时生活圈”。
中共清远市委党校(清远市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各类党政干部、公务员培训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2012年以来,我校领导班子带领全体教职员工树立“建设全省一流党校”目标,在“三心”(爱校之心、爱业之心、爱人之心)文化引领下,打造“一流培训队伍”,做强“一流培训设施”,争创“一流培训业绩”。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的人才强校战略,把更多优秀人才吸引到党校事业中来,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第139号令)和《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清府办[2012]91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要求:
⑴全日制硕士学位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⑵全日制博士学位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⑶全日制硕士学位以上,具有副教授职称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⑷全日制硕士学位以上,具有教授职称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⑸高级拓展培训师要求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年龄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
4.身体健康。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违反国家、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条例规定受到处理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3月10日止。
2.报名程序:
⑴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考岗位条件和要求,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dxbgs868@163.com。
⑵初步审核。报名结束后,我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考生,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考试有关事宜(请保持通讯畅通)。
⑶寄送个人报考材料。接到初审通过通知的考生,需向我校提交的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论文论著复印件。
⑤获奖证书复印件。
⑥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⑦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
⑧有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⑨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⑩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上述材料邮寄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西40号,清远市委党校办公室,邮编:511520。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考试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带原件作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后,发给准考证。(应聘者需自留应聘材料,书面材料恕不退回。)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2017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7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我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负责人员有直接上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考试
对符合岗位招考资格的考生,由我校组织笔试、试教、面试(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择优录用。
(一)笔试(占总成绩的30%)
侧重考核综合写作能力。
(二)试教(占总成绩的40%)
侧重考核教学能力。
(三)面试(占总成绩的30%)
采用结构化面试。
(四)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教成绩×4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
体检对象为通过考试的考生。按照教师任职资格体检标准进行。
六、考察
对通过考试、体检的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和工作学习表现等方面开展考察。
七、公示
对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清远市委党校网站(http://swdx.gdqy.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获聘人员为清远市事业编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清远市事业编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咨询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虞老师、唐老师、周老师。
咨询电话:0763—3553868、3553728。
中共清远市委党校
2017年1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