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远市委党校(清远市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2017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 阅读:1182 次 日期:2017-02-06 10: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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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位于广东省中北部,距广州市区约50公里,距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约30公里。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全市下辖8个县(市、区)和1个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总面积1.9万平方公里,是广东省地域面积最大的地级市。近年来,清远市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宜居城市,被誉为“珠三角后花园”。2016年,清远市GDP增速达到8%。广东省统计局对各地级市GDP数据质量的评估结果显示,清远主要经济指标与GDP增长的协调性近两年连续位居全省第一。在省级广清一体化战略下,清远市已融入“珠三角一小时生活圈”。

中共清远市委党校(清远市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各类党政干部、公务员培训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2012年以来,我校领导班子带领全体教职员工树立“建设全省一流党校”目标,在“三心”(爱校之心、爱业之心、爱人之心)文化引领下,打造“一流培训队伍”,做强“一流培训设施”,争创“一流培训业绩”。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的人才强校战略,把更多优秀人才吸引到党校事业中来,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第139号令)和《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清府办[2012]91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要求:

⑴全日制硕士学位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⑵全日制博士学位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⑶全日制硕士学位以上,具有副教授职称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⑷全日制硕士学位以上,具有教授职称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⑸高级拓展培训师要求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年龄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

4.身体健康。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违反国家、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条例规定受到处理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3月10日止。

2.报名程序:

⑴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考岗位条件和要求,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dxbgs868@163.com。

⑵初步审核。报名结束后,我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考生,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考试有关事宜(请保持通讯畅通)。

⑶寄送个人报考材料。接到初审通过通知的考生,需向我校提交的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论文论著复印件。

⑤获奖证书复印件。

⑥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⑦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

⑧有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⑨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⑩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上述材料邮寄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西40号,清远市委党校办公室,邮编:511520。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考试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带原件作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后,发给准考证。(应聘者需自留应聘材料,书面材料恕不退回。)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2017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7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我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负责人员有直接上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考试

对符合岗位招考资格的考生,由我校组织笔试、试教、面试(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择优录用。

(一)笔试(占总成绩的30%)

侧重考核综合写作能力。

(二)试教(占总成绩的40%)

侧重考核教学能力。

(三)面试(占总成绩的30%)

采用结构化面试。

(四)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教成绩×4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

体检对象为通过考试的考生。按照教师任职资格体检标准进行。

六、考察

对通过考试、体检的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和工作学习表现等方面开展考察。

七、公示

对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清远市委党校网站(http://swdx.gdqy.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获聘人员为清远市事业编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清远市事业编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咨询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虞老师、唐老师、周老师。

咨询电话:0763—3553868、3553728。

中共清远市委党校

2017年1月23日

附件:

1.中共清远市委党校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中共清远市委党校公开招聘(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清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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