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7人(属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17年阳春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岗位,安心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愿意为群众服务;
(二)学历、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三)身体健康,报考市人防办工作人员岗位的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77年2月1日后出生),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工作人员岗位的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2年2月1日后出生);
(四)户籍要求:
阳春市户籍(含阳春生源高校毕业生)。
(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六)已聘用在岗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待遇
经批准聘用的考生,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合同制人员由聘用单位管理。所聘用的人员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首次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
1、经批准聘用为市人防办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的人员,其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2300元(含购买社保个人自付部分),人防办窗口、会计工作人员岗位的人员,其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2000元(含购买社保个人自付部分);
2、经批准聘用为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工作人员岗位的人员,其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1800元(含购买社保个人自付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阳春市迎宾大道331号阳春市人社局三楼劳动关系与合同制职员管理股,联系电话:0662—7660710,联系人:吴爱文;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的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
‚报考者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岗位,不得重报。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三)资格审查。由本次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留意阳春人才网);
2、面试。由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3的比例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留意阳春人才网);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设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总成绩总分为100分。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按招聘人员数量,如末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资格复审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体检和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并从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将按照本岗位总成绩排名,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缺额人数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阳春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阳春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