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绍兴文理学院三位一体招生专业怎么录取?
答:(1)录取安排:我校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2)志愿填报: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合格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第二段分数线,且报考专业必须与测试类别对应,否则无效。
同一测试类中的两个专业考生可以兼报,也可以二选一。如教育类合格考生,可以同时填报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两个专业;如果只喜欢其中的一个专业,则可以只填报其中之一,同时不要选择专业服从调剂。
(3)录取规则:
①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
②专业投档办法:实行分类录取。对同类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被调剂考生的录取专业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4)录取人数: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